您好,欢迎来到平安
|
会员中心
|
收藏本站
|
我的一账通
官方微信
|
手机官网
|
关于平安
|
帮助中心
首页>发现>【以案说险】碰撞出租车,份子钱应由谁来出?

【以案说险】碰撞出租车,份子钱应由谁来出?

北京供稿
发布于:2022-03-17 15:30:44

近日,市民张先生上班途中因赶时间与一辆京B牌照出租车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,事故经交警处理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。经保险公司定损,张先生车辆损失金额2万元,京B出租车损失1.2万元。理赔人员告知张先生,此次事故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。

五天后,出租车司机向张先生提出因车辆维修5天,维修期间无法运营,需要由张先生赔偿其“份子钱”1500元,张先生认为其承保了100万元的第三者(这里写全称),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。那么“份子钱”到底应该由谁承担呢?

解析:依据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(2020)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约定: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,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、停驶、停电、停水、停气、停产、通讯或网络中断、电压变化、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,均不予赔付。”

本案中出租车因停驶无法营运产生的“份子钱”属于上述条款中规定的间接损失,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。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费用应由事故双方协商赔偿。